近日,因操捷径违规驾驶肇事的王某,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汉中汉台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
2012年2月3日,汉中南郑县王某驾驶两轮摩托车,从汉中天汉大道某巷子口出来驶入马路左侧非机动车道,按照交通规则他本该将车行驶至有调头标志处,调头后行驶入道路右侧的机动车道内前行,但为了省事走捷径,他未采取调头措施而是一直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,后与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马某发生碰撞,导致两人均受伤。马某在医院救治近半年后因颅脑严重损伤造成持续植物状态,引起全身各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。
为了走捷径酿成一起车祸,导致了两个家庭的破碎,同时王某也因此改变了自己人生的轨迹。检察官提示,驾驶车辆时应该遵守交通法规,在把握人生航线时亦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