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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驾坐副驾 醉汉给他当“代驾”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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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8-10

花100元请来代驾,却让他坐上了副驾驶。但为了蒙混过关,他将印有“代驾”字样的胸牌挂在自己胸前。7月13日凌晨,大坪交警大队民警设卡盘查时,发现了这荒诞的一幕。昨天,记者从渝中区警方获悉,该男子因涉嫌醉驾,警方将在今天正式立案处理。而在法学专家看来,一旦发生事故,代驾还需担责。

怪事 这个“代驾”一身酒气

7月13日凌晨,渝中区交警支队大坪大队民警张静和同事一起,在嘉华大桥进入菜袁路煤田宾馆处设卡,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。

零点25分时,一辆号牌为“渝BER11*”的越野车驶出嘉华隧道,右转弯朝卡点方向驶来。

距卡点还有10来米远的距离,张静举手,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但出乎张静意料,他刚举手,车就停了下来。驾驶员打开车门,径直朝着车右后方走去。察觉出异样,张静立马跟了上去,在车正后方两人相遇。

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扑鼻而来,张静意识到,驾驶员一定涉嫌酒驾。只是,驾驶员胸前悬挂着一块印有“代驾”字样的牌子,这让他迷糊了。张静接连问了驾驶员好几次话,但对方始终保持沉默。

真相 副驾才是真正代驾

驾驶员不吭声,打开车门,发现副驾驶上还有一名男子,张静将他也请下了车。当问及其身份时,该男子表示自己是驾驶员花100元请来的代驾。

经过对两人的询问,张静才明白事情的原委。原来,42岁的驾驶员陈旭东(化名),当晚在江北九街的一家KTV聚会期间喝了6瓶啤酒。出门时,担心途中酒驾被查,他叫了一名代驾。按照陈旭东的要求,代驾坐上了副驾驶,但将印有“代驾”字样的胸牌挂在他的胸前。

陈旭东家住九龙坡杨家坪。当晚,从九街出来后,经小苑到嘉华大桥,没想刚出嘉华隧道洞口,就遇上交警。据他称,之所以让花钱请来的代驾坐在副驾驶,主要是自己此前也请过代驾,但那一次差点出事,“不放心他的技术,怕他开车出事,自己开要更安全些。”

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,陈旭东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44mg/100ml。随后,他被交警带到了大坪医院作抽血化验,检测结果为117mg/100ml,属于醉驾。

昨天,陈旭东向警方提交了撤销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。今天,渝中区警方将正式立案追究其刑责。

专家

如果发生事故

代驾需担责

对此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张理恒认为,陈旭东的行为显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,辩解不放心他人代驾而不得已亲自醉酒后驾车的理由,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,相反,其让代驾人员掩护其犯罪可能构成从重处罚的事由。


而就代驾人员,张理恒表示,其严重违反工作职责,已涉嫌掩护甚至是帮助他人犯罪。但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尚没有危险驾驶罪(共犯)的判例,综合考虑全案的实际情况,公安司法机关可暂不追究代驾人员的刑事责任,但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让其清醒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,必要时可进行治安处罚。

庆幸的是,本案中,由于陈旭东的醉驾行为及时被交警部门发现、制止,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。“假设本案中陈旭东醉酒驾驶,进一步导致了他人死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,代驾人员还需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。”所以,张理恒提醒广大代驾人员,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是在助纣为虐,而且会给自己、他人和社会代来无尽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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